上虞区司法局推行“N+”模式助推社会化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发布日期: 2018-10-17 14:41: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字号:[ ]
分享:


上虞区司法局大力推行“N+社区矫正”模式,积极助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在确保底线安全的基础上,向治本安全转变,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一、“律师+社区矫正”,讲堂授课学法修心。组织开展“学法修心、律师引领”大讲堂活动,制定“学法修心”年度教育大纲,确立“一月一讲”授课形式。法治课堂以“端正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制度的错误认识,明确严重违反监督管理制度及再犯罪的法律后果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必须远离涉黑涉恶、涉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法律法规为切入点,充实社区矫正政策法规、婚姻法、反家暴法、劳动法、民间借贷、新型诈骗防范等授课内容。积极与全区14家律师事务所和区律师协会对接,签订合作协议,精选28名专业的优秀律师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修心教育。

二、“公益+社区矫正”,公益帮扶爱心接力。与上虞区“点亮一盏灯”爱心服务社签约合作,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爱心服务社志愿者队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8小时公益劳动难落实的问题。通过爱心、善举、助力等活动形式,引导社区服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午期间,“点亮一盏灯”爱心服务社组织团队走访6名困难社区服刑人员,送去爱心款和端午礼物。截至目前,“点亮一盏灯”公益组织已走访困难社区服刑人员20余次,发起公益捐款万余元,让社区服刑人员切切实实感受到来自社会的爱心和关怀。

三、“网格+社区矫正”,延伸监管提升实效。根据全区服刑人员点多、面广、流动大的现实特点,首先在百官街道开展全科网格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通过社区服刑人员名单录入、专人对接“四个平台”、社工分片联系网格、网格员微信塔群汇报工作等形式,完成信息上传下达及下情上报,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同时出台《百官街道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网格管理工作考评。截至目前,网格员累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百余人次,极大地提升社区矫正走访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社会化水平。

四、“团委+社区矫正”,建立机制分类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类别、犯罪类型、管理等级、矫正期限的不同,深入开展分类教育活动,提高教育针对性。与团区委合作,出台《建立35周岁以下青年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帮教工作机制的意见》,利用团区委对青少年人员的各类政策支持,加大对全区35周岁以下青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建立社区矫正平安志愿者与青年社区服刑人员“一对一”帮教机制,每月开展走访活动。截至目前,团区委为青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就学、就业提供了各类政策帮扶,参与青年社区服刑人员帮教400余人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