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委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会议

发布日期: 2018-08-16 17:29: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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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市司法局党委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会议,结合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性指标)排名赋分办法》要求,围绕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研究部署加快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市司法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专题会议上,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处、律管处、法规处等各业务处室负责人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对照考核办法,列举了存在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下一步整改的具体举措和截止时间,特别就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效运作,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达到省级标准上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及运行,市、县级人民调解协会建立等考核要点,局领导与各处室长共同会商,进行逐一分析,并现场协调分工,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为下一步各项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旭波在专题会上就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增强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把建成时间早、标准高、效果好放在工作首位,力争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在全省的考核排名中名列前茅。二要认真分析,加强薄弱环节整改。针对考核办法,做到具体工作按照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推进,每项任务都要倒排进度、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分析现状,重点掌握标准,积极推动进度,特别是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要列出整改方案与举措,把握好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三要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实效。要树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大概念,不断丰富完善各种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明察暗访,通过考核督促各地工作开展,充分运用督查及通报的作用,破解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提高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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