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召开“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

发布日期: 2018-08-06 09:04: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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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日,绍兴市委市政府在柯桥区召开全市“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华水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凌志峰作重要讲话,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农办、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及各区、县(市)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等近80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参会人员实地参观考察了柯桥区柯岩街道新未庄社区、福全街道锦坞村。会议听取了柯桥区委、越城区司法局、上虞区章镇镇、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作的经验介绍。凌志峰副书记对前期全市“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并肯定了今年以来全市在“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上的成绩,并对下一步怎么推进提出了明确要求。

凌志峰副书记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绍兴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需要深刻认识“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要努力把绍兴打造成为“三治融合”模式的示范地、引领地,为全省乃至全国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绍兴经验、绍兴样板。


凌志峰强调,目前,“三治融合”体系建设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各区、县(市)、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明确时间节点,打造地方特色,狠抓任务落实。一要咬定全省一流目标。在整体推进水平和高质量示范村创建上争创全省一流,要成功创建800个县级“三治融合”示范村,300个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争取有更多的村(社区)创建成省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着力将新未庄社区、锦坞村、香林村和枫源村等有条件的村(社区)打造成为顶尖的“三治融合”标杆村。二要确保提前完成任务。各区、县(市)及市级各部门要对照“枫桥经验”纪念活动时间倒排工作,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各区、县(市)8月底前要完成25个高质量示范村建设,9月底前要完成县级“三治融合”示范村创建验收工作;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司法局、民政局要抓好各自的标准修订和督查验收工作,做好迎接省里检查的准备。三要全力弥补创建短板。加快形成绍兴特色的“三治融合”模式,增加创建中的法治元素,形成“报、屏、廊、亭、墙、栏、堂、场”等立体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深化“三治”融合,在自治中体现法治,在法治中有德治引领。四要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各区、县(市)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将“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平安综治和“法治绍兴”建设考核,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和宣传发动,大力宣传“三治融合”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好故事,进一步造浓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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