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人民调解省级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

发布日期: 2019-06-26 11:02: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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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下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组织专家组对上虞区人民调解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验收。经专家组认真评审量化打分,我区最终以94.5的高分顺利通过验收。


专家组认真听取汇报、审阅资料,并前往章镇司法所现场验收,对我区人民调解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了全面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承担单位建立健全了标准化组织设置,制定了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发展目标和任务,梳理完善了标准体系,构建了由107项标准组成的上虞区人民调解标准体系,涵盖人民调解工作流程,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分析研判及卷宗文书格式规范等内容。标准体系形成后,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自查改进,推进了项目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提升,实施成效显著,值得推广。

2018年初,上虞区司法局申请实施人民调解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同年年底,上虞区人民调解省级标准化试点体系正式发布。自项目立项实施以来,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不断规范,品牌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升。截至目前,我区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22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并树立了“乡贤调解”“以新调新”“联片调解”等一系列本土化的调解品牌,成为“法治上虞”建设的一大新亮点和新驱动,也为绍兴市乃至整个浙江省的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益探索。自项目实施以来,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9698起,成功率达98.97%,涉案金额3.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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