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三化”促调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日期: 2020-10-28 11:37: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为加强诉源治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绍兴市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坚持以实效为导向,以府院联动为载体,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将调解作为积极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实质化运作调解中心。绍兴市司法局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出台《绍兴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绍兴市行政争议调解员选聘及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调解中心“调解员”体系,充实“解调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基层组织和专业行业协会作用。2019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调撤行政复议案件201件,调撤率达34.7%,比2018年提升了11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为31.4%。

二是规范化建立互动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1+6”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行政复议案件风险提示函机制,数据共享工作机制,行政争议实质性调解机制、行政争议调解联络员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衔接工作机制及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及容错免责工作机制等,从制度上解决行政机关“怕调”、“不愿调”的问题。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调解活动,案件结果败诉的,按照败诉过错责任予以追究,同时明确调解责任豁免情形。

三是项目化推进“凡议必调”。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案件数量激增,案件类型更为复杂多样,绍兴市以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念为主导,结合当地实际越城区进行立项试点,创新性提出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凡议必调”。通过服务团队专业化,调解程序规范化,调解手段多样化,充分发挥法律专家专业调解和基层品牌调解室老娘舅”各自优势,有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从事前启动告知规范化事中争议调解保障化事后结果回访标准化入手,全过程推进行政争议规范调解实质化解。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