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司法局创新“多元调解”模式助力基层治理

发布日期: 2020-10-28 11:50: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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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司法局创新“多元调解”模式,聚焦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破解痛点弱点难点,以专业化、平台化、品牌化为载体助力基层治理。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32次,调处2465起,成功率99.21%,诉讼案件量同比下降10.14%。

一、创新“能人”调解机制,实现调解队伍多元发展。一是定向式组建“专家调解”。在全市率先出台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指导意见,累计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06名组建“调解型”“专业型”“法治型”人才专家38人,集中对纠纷案例“把脉问诊”。二是靶向式组建“乡贤调解”。发挥在职医师、教师、律师、公务人员、银行职员、警员等特殊乡贤作用,组建“调解乡贤”队伍216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主动介入,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700余次,三是选聘式培养“职业调解”。通过优秀村干部选聘和社会公开招聘,吸引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等590人加入属地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充实一线调解力量。

二、探索“平台”调解路径,实现调解范畴精准对接。一是提扩民事纠纷调解平台。在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协调解决矛盾纠纷200余次,今年法院民事调撤率81.84%,同比上升13.62%。二是建立规上企业调解平台。组建全省首家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首个金融纠纷仲裁室、规上企业调委会等平台,帮助企业解决经济矛盾纠纷250余起,排查化解劳动人事、知识产权保护等涉企隐患880余个。三是深化行政服务调解平台。建立复议、诉讼全过程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因征迁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多发现状,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化解行政案件53个。

三、打造“品牌”调解模式,实现调解方式规范高效。一是突出“网络+”,实现调解高效化。依托“浙里调”微信小程序、公共法律服务网、ODR等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开展网上申请、预约和在线调解,建立网络视频调解室,增设“屏对屏”调解,累计开展线上调解128起,成功率90.5%。二是突出“标准+”,实现调解规范化。在通过人民调解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基础上,落实“三个八”的贯标原则,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保障和业务流程规范化四方面深化人民调解贯标工作,提升基础设施、档案卷宗、上墙内容、服务流程、调解质量三是突出“特色+”,实现调解品牌化。专门成立乡镇街道“流动调解团”,进村入户开展上门调解积极培育“姐妹调解”“老兵调解”“瓷源调解”等调解新品牌,打造高质量品牌调解室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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