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 2020-05-25 11:37: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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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21日,绍兴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兴强、市律师管理工作处处长杭黎方一行赴各区(县)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工作情况督查,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和实地督查我市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治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陈兴强副局长在听取各区(县)市司法局及相关律所对“教育整治年”活动的部署方案、开展措施、落实情况等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各区(县)市在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中取得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活动开展的短板和不足,并对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教育整治年”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他指出:

一要强化道德建设,正确引导执业方向。职业道德纪律是律师的生命线,抓职业道德建设就是抓律所发展。律师要以人民为中心,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人生观,要从根本上提升思想道德建设,扭转“要我学”变成“我要学”的态度,增强对学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二要贯彻从严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要确保“教育整治年”各项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要始终贯彻落实“从严查处、认真整改、从严处理”的工作要求,做到查处有力、整改有效、标本兼治,要严格管理,推进“教育整治年”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全面化建设,主动发挥教育整治的震慑作用;三要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教育整顿取得实效。要扎实推动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于自查不严格、查摆问题不到位的所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确保通过一年的教育整治活动肃清律师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提升律师队伍执业素养、加强律师行业队伍建设,推动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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