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兴强到上虞区进行“教育整治年”活动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 2020-05-26 17:39: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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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0日,绍兴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兴强一行四人到上虞,对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治年”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上虞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振林、法律工作管理科科长杨炜香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实地踏看了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浙江振才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绍兴)律师事务所等3家律师事务所,检查了“教育整治年”活动台账和律所管理制度运行情况。随后,检查组听取了上虞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前两个阶段的情况汇报。

陈兴强副局长肯定了上虞区“教育整治年”活动前两个阶段的开展情况。他指出,前两个阶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对执业律师开展教育,是整个“教育整治年”活动的基础,也是律所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现阶段要特别注重教育成效的量化显现。对于后期活动组织,陈兴强副局长提出三点期望:一要强化认识,提高标准。认识到职业道德教育事关律所、律师生存发展之道,牢固树立抓道德纪律建设就是抓发展、抓专业的意识,认认真真组织好后续“教育整治年”活动。二要严格规范,全员参与组织开展“教育整治年”活动,执业律师必须全员参与,把警示案例当作镜子对照,深化学习效果,强化内部约束。三要真格整改,注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动真格整改,不断完善案卷抽查等机制,通过外部监督,实现清朗的执业环境,形成积极向上的执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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