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青副厅长到绍兴调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9-15 11:19: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分享:


9月2日至3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兰青带队到绍兴调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其间,调研组实地走访柯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绍兴明鸿司法鉴定所驻绍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点、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绍兴仲裁委员会、上虞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上虞公证处等地,并与绍兴市司法局、柯桥区司法局、上虞区司法局、上虞区委政法委及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员座谈交流。

王兰青指出,近年来绍兴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服务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工作成绩值得肯定。她表示,柯桥区司法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契机,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智能化”服务,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上虞区司法局在人民调解标准化建设、公证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创出特色、取得成效。

就下一步工作,王兰青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结合“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总量、质量和效率,为建设“重要窗口”增光添彩。

一是以更大的格局统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是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部门履行的四大职能之一,涵盖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产品、设施、机构、标准等体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支撑。要有效整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配置平台服务力量,实现“全业务”一站式覆盖、“全资源”一站式共享。

二是以更新的理念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层次。要增强政治定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各项建设,以党建凝聚向心力、提升战斗力,筑牢服务为民信念根基。要汇聚协同合力,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站点融入社会治理大平台,加强工作联动、关口前移,发挥司法行政在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中的预防和保障作用。要增进创新活力,加强信息化手段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应用,促进法律服务“全时空”覆盖。要激发内生动力,深化法律服务行业改革,赋予公证、仲裁机构人财物、薪酬管理等相应自主权,调动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性。

三是以更实的导向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公信力。落实法律服务机构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的基础责任,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完善行业和行政两结合的执法监督体系,针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等监管重点领域制定一批业务指导标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遏制法律服务行业不正之风。要坚持目标导向,提高竞争力。将公共法律服务放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诉源治理、群众法治需求中谋划实施,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发挥律师、公证、仲裁的专业优势,开发更多适销对路的服务产品,提高行业竞争力。要坚持效果导向,提高满意率。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操守教育,端正服务理念和价值导向。不断巩固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落实“质量检查”“一事一评”“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增进服务效能,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率。

绍兴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兴强、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学法等陪同调研。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