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到绍兴调研行政执法监督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9-21 17:35: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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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上午,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到绍兴调研行政执法监督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与绍兴市司法局、上虞区司法局、嵊州市司法局、新昌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座谈交流。

会上,绍兴市司法局局长黄文刚汇报了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总体情况,详细介绍了该市立足法治要求,把好事前、事中、事后“三道关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更加公开健全规范;立足企业需求,推进内容、模式、质量“三大建设”,促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更加普惠精准高效。下一步,将着重做好补短、提速、结合三个方面的文章。

随后,上虞区司法局、嵊州市司法局、新昌县司法局分别汇报了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马厅长对绍兴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表示肯定,希望继续努力抓好创新落实。同时,就全力破解法律顾问全覆盖的问题、破解执法监督体系完善的问题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强化法治为基的理念,在法治浙江建设中彰显司法人风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的训词,学习袁家军书记在省委党校秋季开班典礼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昨天下午召开的省委政法委会议精神,按照袁家军书记讲话要求,牢固树立法治为基的理念。司法行政部门履行好法治建设的统筹职能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二是要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力争市场主体法律顾问全覆盖。这是省委对我们司法行政的新要求,也是我们近期要翻越的新高地。在工作理念上、参与主体上、服务模式上、工作方式上都要积极创新,实事求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要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在原有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的职能优势,结合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应选择与职权对等的、力所能及的、群众期盼的,监督的方法要从个案检查拓展到行业的、单位的、系统的。

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陈志远,市司法局局长黄文刚、副局长李仲辉,上虞区司法局局长吴焕九,嵊州市司法局局长陈炎根,新昌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孟新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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