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矫正法》 十五家单位共聚一堂谋发展
——绍兴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9-08 10:31: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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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9月4日,绍兴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矫正委主任俞流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俞流江副市长高度肯定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队伍建设、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今年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要以翻篇归零的心态再出发,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一要坚持依法管理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加强宣贯实施,做好顶层设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体系,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二要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统一,动员社会参与,强化修心教育。要充分依托“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工作质效,打造出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枫桥经验”社区矫正品牌。三要坚持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相统一,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工作纪律的笼子,增强执法透明度,确保国家刑事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四要坚持专业提升与加强保障相统一,落实科技助力,配强基层力量。要配齐配强基层社区矫正专门力量,完善基础保障,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突出问题。

俞流江副市长强调,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各级、各相关单位尽职履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共同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不断发展。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矫正委副主任潘海波主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矫正委副主任朱建刚宣读了市政府关于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的通知,传达省矫正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市司法局局长、市矫正委副主任黄文刚汇报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了会议发言;审议通过了市矫正委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市矫正委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清单和市矫正委及其办公室公文处理及印章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等4个文件制度。

会议以视联网形式召开,市、各区、县(市)矫正委及办公室成员共26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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