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三三三”模式全面规范基层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 2021-11-19 09:37: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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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诸暨市司法局围绕“三道保障”“三大导向”“三张清单”,全面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三道保障”,提升基层执法“标准度”。一是党建引领明方向。成立中共诸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创新设立“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协调小组作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2020年诸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议题4次。二是制度保障优结构。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的顶层设计,制定法治诸暨建设(2021-2025)专项规划,探索实行了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述法、法治纳入党委巡察、预防化解行政争议“1+6”等机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三是法治培训筑根基。以学为基础,以用为重点,为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提供坚实保障。2021年,诸暨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暨合法性审查工作专题培训,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共计120人参加培训。各执法部门也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执法、依法行政专题学习等培训。

二、依托“三大导向”,提升基层执法“满意度”。一是改革导向做减法,优化政府职能。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举措,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职权划转部门的职责边界和协作机制,20个领域 405项执法事项实现平稳划转。推进店口镇改革省级试点,统筹推进执法力量,组建店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数字导向做乘法,凝聚法治合力。以场景数字化引领执法智能化。常态化运行“掌上执法、掌上办案”,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掌上执法”系统和全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各类数据,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程数字化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两年来复议案件平均纠错率达16.7%。三是创新导向做除法,强化问题治理。在行政执法社会效果上巧用“除”法,减少违规行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对环境违法实施“黄红黑”三色管理,根据亮牌情况分别采取公开通报、加强抽查频次等方式,取得了比单纯行政处罚更好的社会效果,该项目也因此被评为省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项目。市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对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的“首违不罚”制度也均取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三、聚焦“三张清单”,提升基层执法“保障度”。一是职责清单把牢“边界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职责梳理工作,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并督促各单位开展“互联网+监管”省权力事项库的权力事项认领,截至目前已确认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66个,应认领省级权力事项为9970件,已认领8724件,全市认领率达到97.53%。出台《诸暨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初步建立行政执法争议评估裁决机制,并督促部门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二是证件清单把牢“准入关”。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年度审验、证件清理和信息补录等,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印发《诸暨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考核管理和工作职责等作出了进一步规定。目前全市有持证执法人员2299人,全市持证率达91.2%。三是督查清单把牢“结果关”。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制度,实行行政诉讼、复议情况每月通报及执法监督情况定期通报制度,20年从4月开始,已通报行政诉讼、复议情况13次,同时对2家败诉率高于50%的单位提请两办予以通报批评。制定下发2021年执法监督工作要点,21年累计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6次,水利系统执法质效评议1次,评查案卷220余件,涉及25个执法部门,根据行政执法情况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9份,涉及5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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