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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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有关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兴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6日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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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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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 号)有关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兴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6日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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