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9-16 12:59: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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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团体的建议》(第117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局领导高度重视,会同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团市委和市妇联等单位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市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存在的帮教主体不明确”“帮教质量不高”“没有帮教成功标准等问题。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出台政策、完善帮教机制”“加强宣传”“走出去、引进来三点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完善我市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办法。

近年来,市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实施监督考察,不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和监督帮教体系建设。联合市关工委、市教育局等11家单位成立涉罪未成年人保护联动中心,通过联动多部门,共同推动绍兴涉罪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高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水平。市司法局注重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推行中小学校设有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有力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培育扶持司法社工机构,鼓励引导司法社工机构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疏导心理情绪、纠正行为偏差、修复与家庭和社区关系、技能培训、就学就业等项目,引导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矫正工作。团市委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督查通报机制。广泛吸纳专业司法社工队伍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市妇联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引领促进作用,积极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的教育指导帮助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广大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良好家风优良家教护航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各自工作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最大化地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使其从偏差的心理状态和不良的行为模式中纠正过来,重新规划人生,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重新犯罪。

一、进一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考察职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帮教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严格落实监护人、社会化专业组织的协同帮教工作,着力提高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改好率。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间协同配合工作

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作用,健全完善协调会商工作机制,加大对外宣传,强化系统性专业培训,精心培育一大批社会爱心团体、义工组织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通过制定个性化帮教措施,努力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改革创新应用

坚持数字赋能智慧帮教,在推进星海守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平台的基础上迭代升级浙里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应用,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帮教措施落实跟踪监督,努力实现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

 

 

绍兴市司法局    

  20228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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