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三个规范”入手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发布日期: 2022-09-21 15:41: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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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人民调解队伍学习提升。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人民调解队伍的培养和业务提升,做好调解员的分级分类管理,吸纳优秀的社会组织、乡贤代表、退役军人加入调解员队伍,优化政府购买调解服务的政策制度,配齐配足专业调解人才。完善“人民调解+网格”工作机制,实现90%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基层。

2.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区、镇、村三级组织落实“季督导”、“月分析”、“周排查”工作机制。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到日查日清日结,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综合研判与重点研判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报告辖区矛盾纠纷形势。截至8月份柯桥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500余次,发现矛盾纠纷线索及社会风险点60个。

3.规范调解案件对接分流处置。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警情以及诉讼、信访的委托、移送调解流程,完善矛盾纠纷录入处置、信息互通、联动联调机制,规范调解申请、移交、审核、受理、调解准备实施、司法确认、回访、归档“八步走”全流程服务标准,形成简易案件、一般案件、复杂案件分类处理规范。截至8月底全区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72件,涉及金额14376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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