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8 14:49: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分享:


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一、绍兴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4.拟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5.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协助省厅管理在我市设立的国外(境外)律师机构。

6.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8.监督管理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司法鉴定活动。

9.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1.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班子,协助区、县(市)委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13.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承办国际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开展政府和民间的法律交流和合作。

14.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局属事业单位绍兴市人民调解服务中心预算。

    二、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绍兴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471.90万元。

(二)关于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447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71.90万元,占100%。
  (三)关于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4471.9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64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1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14.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95.76万元,项目支出1462.13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71.9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64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17万元。

(五)关于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71.9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855.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年终考核奖、年休假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2018年发放;19年预算中奖金部分仅包含年终一次性奖金中的基本工资,年终考核奖、年休假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中的不足部分须之后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3640.20万元,占8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62.57万元,占8.1%;卫生健康(类)163.96万元,占3.7%;住房保障(类)305.17万元,占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司法)(项)1021.90 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项)177.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政府职能开展的司法业务交流、业务装备、信息化建设等的专项支出。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23.3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方面工作的各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106.8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的普法宣传等各项宣传活动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108.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管理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22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支出。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23.1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司法)(项)33.15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调解服务中心运行的各项支出。

(9)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强制隔离戒毒)(项)1123.0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人员工资经费、办公经费等。

(10)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强制隔离戒毒)(项)143.45万元,主要用于水、电、物业、食堂外包经费。

(11)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123.06万元,主要用于戒毒人员日常生活用品、被服、伙食费等。

(12)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463.63万元,主要用于戒毒场所病残专区改造及场外维修、三期场所建设工程、场所日常所政运行、强戒业务费等。

(13)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信息化建设(项)25.80万元,主要用于对戒毒场所监控设施维修维护。

(14)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145万元,主要用于戒毒人员外包医疗、康复经费、心理矫治、教育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9.6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7.7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5.1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8.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3.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4.7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50.09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关于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9.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69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绍兴市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侨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5.0%。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戒毒人员外出看病等警用囚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绍兴市司法局本级、绍兴市九里强制隔离戒毒所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8.4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绍兴市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8.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5.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绍兴市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绍兴市司法局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涉密特费、债务还本付息项目暂不列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2.13万元 。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9.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10.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指反映各地司法系统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题库案例库建设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计算机化考试服务费、考场租赁费、考试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等。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4. 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强制隔离戒毒)(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指反映强制隔离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16.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市司法局部门表格.pdf

市司法局部门绩效目标表.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