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司法局“三有三转变”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道德教育

发布日期: 2020-01-10 15:50: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司法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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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落实教育帮扶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公民道德建设,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知法、服管、守德。

一、学习有重点,刑期变学期。开设道德课堂,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引入钱清成教中心等社会组织,分设五个教学点,创立“每月一讲”学习品牌。组建专家讲师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新纲要》《弘扬中华孝道文化》等课程,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助人为乐,积极主动修复社会关系。共计开课15场次,受教育人数1437人次;开设职业课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试点钱清教学点开设面点技能培训师、SYB创业等职业技能培训,共42人获初级面点师资质,56人获SYB创业资质。加强22人面点从业人员岗前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从业社区矫正对象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设亲情课堂,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开展“社区矫正场所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矫正对象家属代表20人,通过参观场所、谈心交流,拉近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家属距离,鼓励家属以“家文化”感化社区矫正对象,修复家庭关系。共2名涉赌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反馈收效较好。开设特殊课堂,加强个人品德教育。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自我鉴定”课,改变工作人员为主授课方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我认识、自我剖析、互相点评”,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自我觉醒意识。

二、帮扶有重点,严教变帮教。开展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实现精准教育帮扶。一是助未有阳光。联合欣晟青少年成长服务中心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通过图书馆义工、主题沙龙形式开展个案帮扶15人次。二是解困有保障。开展救助活动,共对37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实现困难帮扶,对9名罹患重大疾病类社区矫正对象发放帮扶救助金。三是扶残有助力。整理残疾类社区矫正对象个案资料,并积极发动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互帮互助。共2名社区矫正对象与残疾社区矫正对象结对,并捐助残疾辅助器具。

三、引导有重点,矫正变归正。成立16支启航志愿者服务小队,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护水、反诈等志愿活动共计117次2000余人次;搭建志愿活动平台,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会组织发动的冬衣捐赠等公益活动;试点杨汛桥司法所开展“每月之星”评选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在爱心捐助、诚信经营、和谐家庭等五个子项目中有所作为,并对表现突出社区矫正对象予以嘉奖;引导危害税收征管罪类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相关经济类法律法规,主动报告营商纳税情况,倒逼相关从业社区矫正对象遵守市场经营秩序,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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