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首例!家政人员盗窃 禁止三年从业

发布日期: 2021-07-27 10:00: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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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家政人员盗窃雇主财物案件中,提出禁止三年从业的量刑建议,这是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对家政人员适用从业禁止的第一案,案件已经获得区法院的判决支持。

事件


案件回顾

今年3月,柯桥市民朱先生报警称家中物品被盗,经民警侦查后发现家政人员郑某具有重大嫌疑,并于今年4月将郑某抓获。原来,当时在朱先生家中做家政服务的郑某看到了抽屉内的手表,想到自己还需要归还网上及银行贷款,就心生盗窃之意,将手表偷走后出售,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归还贷款。


承办检察官认为,郑某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偷窃,违背职业道德,利用职业便利盗窃雇主家中财物,这样的行为更是严重损害了家政行业信誉。为此,在追究郑某盗窃犯罪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规定,建议被告人郑某于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目前,区法院已采纳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家政服务市场发展迅速,部分岗位入职门槛低、缺口大致使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在接受家政服务期间,雇主要加强防范意识,注意保管个人财物。同时家政公司及相关监管机构也要注重对从业人员开展背景调查,设立行业准入标准,进一步促进家政行业规范化,以避免双方陷入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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