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申请行政复议流程

发布日期: 2021-08-27 10:57: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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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登录

浙里办为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手机客户端,本文均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作为示例说明,浙里办客户端的操作方法类似。

申请人需要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注册账号及实名认证的操作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提示进行操作。

 

1.1   注册、登录

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按钮:

跳转至登录界面,如无账号,则点击下方的“注册”按钮,跳转至注册页面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需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如有账号,则可直接进行登录。

2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入口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后,在首页搜索“行政复议申请”即可找到申请入口。


3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

3.1   用户须知

申请用户首先仔细阅读《用户须知》。同时,根据需要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确认已了解相关的要求后,勾选“我已阅读”,并确认进入办事。


3.2   办理情况选择

用户正式进入办理后,根据自身申请情况,选择对应的办理情况,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情形

选项

说明

是否为本人办理

本人办理

申请案件为与自己相关的案件,则为本人办理

代人办理

申请案件为与自己无关,但与自己所在企业、亲属、代理的当事人相关的,则为代人办理

行政复议申请人身份

自然人

申请人为自然人类型

法人

申请人身份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

申请人身份其他组织类型

是否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复议的原因是行政机关不作为

申请复议的原因不是行政机关不作为

是否申请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

要求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

不要求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

3.3   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选择

被申请人,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第一步,选择拟申请行政复议所涉及的行政机关的所属地区,如下所示:

第二步,在确认好行政机关所属地区后,选择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被申请人),选择时可以使用查找功帮助提高查找效率。在选定被申请人后,系统将自动确定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联系电话。行政复议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此处的电话联系相应的行政复议机构进行咨询。如下所示:

3.4  填写申请信息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填写以下信息:申请人信息、第三人信息、代理人信息和申请复议信息:

申请人信息:如申请人为自然人,且为本人申请时,申请信息将会自动带入申请人身份信息;若存在多个申请人,则点击新增一条记录可新增填写项。若申请人超过5人时,需要指定申请代表人。

其他当事人选择:可选择是否存在第三人、代理人,如存在,则对应填写区域将自动显示填写项。

第三人信息:可填写第三人信息,如存在多个第三人,则点击新增一条记录可新增填写项。

代理人信息:可填写代理人信息,如存在多个代理人,则点击新增一条记录可新增填写项。

复议申请信息:可填写申请行政复议所涉及的具体信息,包括申请事项、复议请求、请求内容、主要事实和理由、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文号等。

如下图所示:

3.5 上传材料

根据系统提示及填写的信息,申请人需上传身份证明、案件信息等材料,其中,身份证照片需上传每个相关人的身份证正反面,若申请人如为本人,则系统将自动引入。需要注意的是,建议在上传材料前命名好需要上传的相关材料,不要使用没有意义的数字、符号等作为文件名称。如下图所示:

3.6   信息确认

全部填写上传完毕后,用户可预览查看所有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提交,如需修改,点击上一步按钮返回修改。.


4      查阅已提交的申请

用户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办理中”事项,即可查看所有状态的事项,如下图所示:

5      补正

如提交的复议申请信息填写错误或材料不全,被行政复议机关退回,申请人查看办事记录中对应案件将显示“待补正”,申请人可点击相应按钮进行补充提交证据等材料工作。

6    结案

    案件审结以后,申请人查看办事记录中对应案件将显示“已办结”,申请人可点击相应按钮查看结案文书。

 

7      特别说明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是践行“复议为民”宗旨的一项便民举措。网上申请平台涉及的补正、结案等文书,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仍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你寄送纸质件。现阶段,平台中的补正、结案文书仅为方便申请人查看而提供,具体内容以纸质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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