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首例!恶势力催收非法债务案被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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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案 释 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法律法规认知需进一步提升的现状,特开设“以案释法”专栏,用每日一个案例,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有利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促成美好社会建设。 案 情 简 介 柯桥区检察院依法对詹某甲以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提起公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以来,柯桥区首例被提起公诉的恶势力催收非法债务案件。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至2018年期间,詹某甲多次在柯桥区出借高利贷,并纠集詹某乙、陈某某、金某某、刘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采取喷涂油漆、喷辣椒水、非法控制、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非法债务7起,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现被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条小贴士 催收非法债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案件点评 国家禁止高利放贷,出借人要通过合法途径催收债务,切莫使用暴力、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否则可能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同时,普法君也提醒广大群众要通过正规途径贷款,准确识别套路贷,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如遇暴力催收非法债务,出现法条中规定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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