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接受全面评查

发布日期: 2022-01-21 09:09: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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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3日上午,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通过浙江省司法厅组织的全面评查,获得法医精神病鉴定中的精神状态、刑事类行为能力、民事类行为能力、其他类行为能力、精神损伤、医疗损害、危险性评估、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等8项鉴定资格(法医精神病鉴定能力总共分9项)。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对司法鉴定的要求越来越精细,以往比较粗糙的鉴定项目与类别划分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司法部因此对传统的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等大鉴定项目进行了细分,要求对所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能力重新进行考核评审。没有通过相应项目能力考核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今后将不能从事该项目的鉴定工作。

此次评查工作组由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省立同德医院、杭州七院、台州二院、丽水二院鉴定所的专家组成。评查专家对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的场所、设备与人员技术力量进行了细致的考核审查,最后确认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具备上述8项鉴定能力,同时也对司法鉴定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反馈点评。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院长官莉莉全程参加了评查工作,并代表医院做了表态发言。接下来,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全体鉴定人将对照评查要求与反馈意见,认真学习整改,不断提高鉴定水平,为司法公正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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