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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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6-22 10:21:36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字号:[ 大 中 小 ] |
根据司法部第5号公告和浙江省司法厅相关要求,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绍兴市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选择在绍兴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应于2022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由本人前往绍兴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绍兴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现场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绍兴市司法局B楼一楼大调解室
办理时间:7月12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15-4:30
联系电话:0575-85338255、85737070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广大申请人员的安全,申请人员须遵守浙江省、绍兴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申请人员现场提交材料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等),有序进入受理地点。
五、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绍兴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绍兴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