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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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绍兴市司法局 行政执法范围:绍兴市 监督举报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 邮编:312000 举报投诉电话:0575-88202603 一、行政执法依据 绍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网址链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dept/deptQueryPage.do?deptId=001008006007009&webId=54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发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公告,网址链接:https://www.sx.gov.cn/art/2022/9/7/art_1229327910_3955292.html?ivk_sa=1023197a 三、主要职责权限 绍兴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权限网址链接: https://www.sx.gov.cn/col/col1229327904/index.html 四、执法事项清单 绍兴市司法局执法事项清单,网址链接: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list/showadmins.do?webId=54&jurisCode=330601 五、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绍兴市司法局持证执法人员,详见附件。 六、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绍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流程图在绍兴市权责事项清单绍兴市司法局具体事项办理流程中查看),网址链接: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list/showadmins.do?webId=54&jurisCode=330601 七、随机抽查事项 浙江政务服务网双随机检查公开,网址链接: 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key=1 八、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绍兴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作出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对行政执法主体违法行为侵犯其人身权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救济途径。当事人如对绍兴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选择以下之一法律救济途径:1.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有权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九、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情况、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情况 绍兴市司法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网址链接: https://www.sx.gov.cn/art/2023/1/30/art_1229564687_59441476.html 绍兴市司法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网址链接: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punishment/index.do?webId=54&jurisCode=330601 绍兴市司法局行政许可结果公开网址链接: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xinxishuanggongshi/ 十、行政裁量权基准 绍兴市司法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公开网址链接: https://www.sx.gov.cn/art/2023/9/12/art_1229327911_1888434.html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关于印发《绍兴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网址链接: https://www.sx.gov.cn/art/2021/12/9/art_1229327911_1863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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