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召开金融纠纷治理部署推进会

发布日期: 2024-08-14 09:12: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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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绍兴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24年8月2日,绍兴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绍兴市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暨金融纠纷治理部署推进会,旨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整合行业纠纷化解力量,构建调解、公证、仲裁一体化的多元非诉纠纷化解机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绍兴、法治绍兴贡献金融力量。

当天举行了绍兴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市金融纠纷诉前调解中心)、金融纠纷调解“百人团”启动仪式,浙江金融监管分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共同为中心揭牌。

消保中心向调解员代表发放聘书,调解员代表作简要发言,消保中心与尚明调解工作室签订合作备忘录。

会上,绍兴金融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易静解读了分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意见》,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调解工作体系,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调解、公证、仲裁等手段化解金融纠纷,力争通过2—3年,金融纠纷化解体系基本形成,金融行业调解各项制度较为完善,金融纠纷总量明显下降,金融纠纷非诉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工商银行绍兴分行、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瑞丰银行、人保财险绍兴市分公司就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交流发言。

绍兴金融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林祖松指出,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面临金融纠纷化解总量仍处高位、源头治理理念尚未完全形成、多元纠纷体系不够完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非理性维权现象日益突出等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消保和纠纷化解工作,明确“走前列、做示范”的目标和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党建+消保”机制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优化调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坚决落实“长牙带刺”,严肃规范市场行为;加强沟通协同,优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打造“越金调”品牌,为绍兴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丁新潮对分局主动作为,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并就依法赋强金融纠纷化解能力,依法分流解决金融类矛盾纠纷,扎实推进全市“三源共治”提出工作意见。要求积极发挥调解、公证、仲裁效能,健全金融纠纷化解的体制机制,落实金融机构纠纷化解的主体责任,在金融纠纷防范和化解领域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样板,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斌指出,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使命担当,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推动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一是抓前端“治未病”,做实源头治理;二是多元解纷“治已病”,构建“行业调解+专业调解+诉前化解”工作模式;三是建强专业力量,强化调解员业务培训,健全诉调对接流程,提升纠纷化解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通报考核,加大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争创市域治理标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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