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司法局关于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届末任期考核等次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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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司法局: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浙江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浙司〔2022〕51号)等规定,经综合考核评估,确定以下15位市级人民监督员2020年-2025年届末任期考核为优秀等次(排名不分先后): 冯校东 男 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东曹汇村 沈杨飞 男 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 劳幼鑫 男 绍兴幼鑫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黄长江 男 浙江中绍律师事务所 张春辉 男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程洪海 男 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梅墅社区 程幸福 男 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 任湘锐 男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王水堂 男 绍兴市上虞区党史办公室 徐利木 男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林芳 男 诸暨市店口镇檀溪村 楼 巍 男 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 钱雷岗 男 嵊州市甘霖法律服务所 朱汉钧 男 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 潘海燕 女 新昌县司法局 其他市级人民监督员为合格等次。
绍兴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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