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248/2023-2396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03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关于《绍兴市行政复议专员任命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一、起草背景 2020年2月,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提出,“要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业队伍”。为增强行政复议职业的身份感、认同感和归属感,2022年杭州、温州先后开展了行政复议员(专员)试点工作,出台任命管理等相关制度。今年省司法厅将该项工作作为全省行政复议的重点改革工作,并将我市列入第二批试点地市。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3年3月,在赴杭州市司法局考察学习并借鉴温州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该办法。4月下旬,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司法局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3条,全部予以采纳。最终形成《绍兴市行政复议专员任命管理办法(试行)》,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绍兴市行政复议专员任命管理办法(试行)》共16条,分为6个方面:一是行政复议专员定义及任命条件。二是行政复议专员任命程序及宪法宣誓制度。明确由行政复议机构提名,本级政府任命。三是行政复议专员的权利义务。四是行政复议专员执业规范和退出机制。五是行政复议专员实行分级管理。六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工作保障及办法施行时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司法局 解读人:高斐 联系方式:0575-85135295
绍兴市司法局 2023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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